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异地住院即时直接结算和转诊转院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农合异地住院即时直接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省、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
参合患者到省内省、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原则上,需经县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会诊,确需转院的,在就诊的县级医院办理网上转诊手续,方可到上级医院住院,享受补偿优惠和异地住院即时直接结算政策。
二、省外医疗机构住院
1、参合患者从县内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原则上,需经县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会诊,网上办理转院手续,方可到省外医院住院。
2、省外务工人员,因病可就近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住院。
3、省外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农合基本补偿可即时直接结算,大病保险补偿由县合管中心定期手工结算;省外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送县合管中心结算。
三、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不享受异地住院即时直接结算政策,应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和意外伤害伤情证明等材料,送县合管中心结算补偿。
四、省内省、市协议医疗机构和省外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相关补偿政策,可从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在农合医疗“岳西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关于全县健康脱贫工程及新农合工作的一封信”、“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的通知”中查询。
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岳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