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县卫生监督所召集我县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工作进行了集体约谈。
在约谈会上,卫生监督员传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岳检行公建【2022】29号)检察建议,通报了近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检查情况及抽检结果。同时卫生监督员对《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1—2021)进行了解读。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经营者承诺书》,县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标准进行整改。
“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对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该所负责人表示。(撰稿人:储晓配 审核人:吴孟君 签发人: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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