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要求,第二季度,县疾控中心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农饮工程(设施)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不合格的11份检测结果通报县卫生监督所。为了增强供水单位的卫生安全意识,提高供管水水平,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近日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召集6个乡镇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通报了水质监测情况,并针对检测不合格项目,对制水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8份微生物不合格的水样可能是消毒剂的投加量不符合要求、消毒工艺不规范、水源水受到污染等;2份亚氯酸盐超标的水样可能是以下原因:1.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落后,没有配置残液分离装置,导致反应液直接进入自来水;2.原水水质不稳定,当水中还原性物质较高时,二氧化氯会与水中的还原物产生还原反应,3.二氧化氯自检方法不对,造成二氧化氯过量投加,或者是自动投加设备出现故障以及手动投加操作不当,导致原料配比失衡等;1份耗氧量超标的水样可能是管道中有机物增多,或者还原性物质增多。
会议现场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乡镇应根据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岳政办秘【2019】76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有关规定,督促乡镇供水单位立即采用相应的水质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加强水质消毒,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各乡镇分管供水单位负责人表示坚决执行卫生监督意见,回去后立即整改到位,加强制水环节的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岳西网凡注明"来源岳西网"的所有作品和任何资料的版权,均属岳西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