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要求,我县前期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6处,已完成整改,目前未排查出新的农村黑臭水体。为保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现将排查整治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岳西县人民政府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15日
监督电话:0556—2177615
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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