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内容的规定。 条文释义 随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机关的一些职责逐步分离给协会组织承担;协会组织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 [详细]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定。 条文释义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有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积极主动参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充... [详细]
第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 [详细]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的规定。 条文释义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 [详细]
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 [详细]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 [详细]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职责的规定。 条文释义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详细]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的规定。 条文释义 从业人员是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按照宪法、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当受到劳动保护,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 [详细]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责任的规定。 ◆条文释义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详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 [详细]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 [详细]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和调整事项的规定。 条文释义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 [详细]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条文释义 立... [详细]
5月份是民法典主题宣传月,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近日,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民法典》,让人民群众知法典、学法典、宣传法典,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职工大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民法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了解到《民法典》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利益纠纷、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体... [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全县城区安全发展,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城市,是指岳西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区域)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详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 [详细]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设计要求。 解读: 安全出口是指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和各生产水平(包括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1.1.3条和6.1.1.4条对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有如下规定:(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详细]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判定标准》从人员要求、设备... [详细]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判定标准》依... [详细]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9日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 [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平安安徽建设,现就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