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自进入森林防火期,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全面落实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确保森林安全。
防火宣传到位。24个乡镇和188个村森林防火宣传车每天上路循环宣传,村大喇叭每天播6小时以上;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简报全方位宣传防火动态;县乡镇村、商场、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火标语;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防火短信;县内所属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课,推进“小手牵大手”;县森防指印制《致广大林农的一封信》《禁火令》、森防指命令14万份,由县直、乡镇包保单位和乡镇、村包保干部张贴到户并进行宣讲。本轮防火期以来,县森指召开调度会16次,发布指挥部命令11条,工作指令5条,发布防火信息120万条。
巡护防控到位。对全县3584名重点人群实行“一对一”监管,落实监护人,签订责任书;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落实监护人的送到精神病医院集中救治,对农村特困供养人送到乡镇敬老院集中管护。在疫情期间,将防火与防疫相结合,进村路口设置多合一检查宣传站,4413位护林人员在路口值守防疫和检查火源;高森林火险期,以乡镇村包保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各防火了望哨(家庭了望点),定人、定岗、定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从严打击到位。全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防火期内做到“见响就查、见烟就罚、见火就拘”,林区内室外用火、放孔明灯、室外燃放烟花、烧香纸、未经批准燃放鞭炮,烧秸秆、烧荒积肥、烧炭等农事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处以50000元或3000元罚款,林区内吸烟罚款3000元。对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故意纵火的,公安机关依法快侦快破,依法严惩;因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导致重点人野外用火或引发火情的,将视情追究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对引起火灾的林地,视情追究林权所有人的管护责任。本轮防火期,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野外用火15起、罚款4.5万元;森林公安查处野外用火114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86人,罚款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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