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我局工作职能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和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岳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体育在线365下载_Best365官网登录。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指导和管理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县承办或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工作。指导或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技活动,指导体育训练、竞赛工作。负责县级体育场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八)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对行业和系统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开展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十二)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电影放映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全县广播影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三)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着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负责报刊新闻单位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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