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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作者:安徽省教育厅  来源:  时间:2017-05-08 11:19:18  查看:

        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各市、县(区)教育部门、高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要求,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正常运转,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并保障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并尽可能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和城乡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出台,一起来看有哪些要点。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关于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力度,保障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精神,巩固深化“政府主导、教育主办、开发性金融支持”的合作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严控风险,继续稳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工作要点


        (一)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助力脱贫攻坚

        1.高度重视,继续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高校和经办银行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认真贯彻《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和《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文件精神,落实贷款期限、资助标准、还本宽限期、在校贴息等规定,确保政策落实无时滞、不打折;合理提升资助广度和深度,扩大覆盖区域,确保地域覆盖零空白、学生资助零死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确保机构健全、编制充足、人员稳定、运转高效,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


        2.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精准资助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各地教育部门和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在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县、村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对尚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县积极推动指导,争取年内开办;对已开展此项工作的,要结合当地贫困深度,提升资助比例,加大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做好与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对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的关注和支持,提前将这部分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导入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现场办理贷款时不再要求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直接为其办理签订借款合同。


        3.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减轻特困学生还款负担。


        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教助中心〔2016〕175号)要求,及早出台本地区的还款救助操作细则,于年内组织开展还款救助工作,切实减轻特困学生及其家庭的还款负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在进行学生联络、诚信教育和还款通知时,要注意记录和统计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罹患重大疾病等借款学生的信息,做好申请救助材料的归集和初审工作,及时整理、上报,以便及时开展救助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助学贷款工作规范性和精细度

        1.积极推进预申请工作,提升贷款办理效率。


        预申请工作既帮助学生及早解除了后顾之忧,又减少了办贷手续,提高了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度。尚未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的省份,要积极组织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普通高中学校,争取在上半年开展此项工作。已经开展预申请的省份,要结合当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进展情况,尽早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争取于4月底前完成,同时继续扩大预申请覆盖区域,努力实现辖区内高中学校全覆盖。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预申请工作的宣传,在高三学年通过助学贷款主题课、张贴海报、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学生说明预申请的流程和作用,以及正式办理贷款、签订合同的手续和流程。


        2.规范贷款办理程序,平稳高效开展受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遵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进一步优化、规范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和合同签订的手续和流程,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以及出具冗余重复的证明。建立贷款办理工作预案和突发状况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增设受理点、首续贷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受理点向乡镇及高中学校下沉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高效,杜绝学生、家长排长队等候或多次往返奔波等现象。


        3.加强协调配合,顺畅有序完成贷款发放。


        组织高校加强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的沟通配合,增强协同工作的责任意识,把握时间节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于5月底前完成对“信息系统”中本校名称、代码、类别和办学类型等基本信息的核对、更新工作,以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录入、维护工作。二是于10月10前在“信息系统”完成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电子回执录入工作。三是于10月底前在“信息系统”认真核对、更新本校收费账户的名称和账号等信息,并在贷款发放期间(一般为11月1日—20日)密切关注发放进展,及时导出学费到账明细,为学生办理缴费手续。如遇发放失败情况,积极联络、协助经办银行查找并解决问题,确保贷款顺利发放。


        4.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


        继续推动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中学校—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机制,将贷款办理、诚信教育和本息回收等工作前移、下移,拓宽管理渠道,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操作平台向基层管理平台转变。建立完善“校地联动”机制,增进高校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联络和本息催收等工作中的互助配合。强化对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督导,重点考核还款质量、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填写、毕业确认、回执录入、诚信教育等内容。


        5.做好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工作,强化激励约束。


        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要积极开展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激励引导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加强贷款管理和风险防控。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于年内启动实施。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要通过开展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结余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用于还款救助以及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多措并举,加强贷后管理

        1.精准发力,加强本息回收。


        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要认真分析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情况,抓住回收重点、回收难点的县区和高校,精准发力,综合运用考核评比、排名通报、动态预警、约谈督导和整改督办等措施,健全对高校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对2017年全年本息回收工作要早预测、早部署、早着手,于年初从“信息系统”导出2017年将毕业进入还款期的学生名单,在开学、毕业、还款月等关键时间点开展诚信教育和还款通知工作;及时总结发布贷后管理典型经验,组织座谈和实地调研学习,加强经验交流共享,促进互学互比,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各地、各高校和经办银行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基层就业和服兵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2.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开展好“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


        为育人而资助、在资助中育人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理念。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银监会〔2017〕3号)要求,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宣讲工作,将其贯穿到助学贷款工作全流程,在政策宣传、贷款办理、入学报到、寒暑假、毕业前等关键时间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金融知识进校园”、“诚信校园行”等活动,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的知识,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及诚信意识。同时,通过追踪、发掘借款学生成长成才、诚信自强的案例,树立诚信榜样,倡导向榜样看齐,进一步推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


        3.大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彻底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各地教育部门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情况,积极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开发银行各分行要继续开拓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联合用人单位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实习岗位等方式搭建就业桥梁,结合小额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和产业扶贫贷款等金融服务促进创业就业,彻底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尚未开办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专场招聘会的分行,要积极学习兄弟分行经验,于年内组织召开首次专场招聘会。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1.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好咨询服务。


        各地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材料和宣传方式,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展板、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加强对开发银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宣传的同时,组织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通过QQ、微信、网络等其他渠道配合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和发放回收等咨询高峰期能快速、高效地响应学生咨询。坚持按章管理、合规操作,耐心、妥善处理投诉和意见,及时消除误解;密切关注舆情,沉着应对舆论,遇到问题和负面声音迅速查明事实,澄清真相,控制舆情扩散,放大正面声音,消除负面影响。


        2.优化技术手段,提升服务质量。


        2017年,开发银行将继续推广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高速扫描仪和电子签字板等技术手段实现办贷无纸化、合同电子化,减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档案管理压力;优化“助学贷款手机APP”功能,研究开发手机还款等功能,丰富还款路径;加强“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建设,提升咨询响应服务水平。各地要组织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配合做好合同电子化试点、手机APP推广和“还款专用POS机”安装应用等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信息系统”和相关技术手段升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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