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华锋 夏梦佳)为建立健全森林和耕地等生态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提高管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实行“两长合一”制度,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田(林)长制,形成了耕地林地保护合力,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田(林)长”保护管理新格局。
在实践中,天宁区划分了区、镇、村三级网格,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四级“田(林)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落实“田(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坚持以属地为主,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为辅,整合多方资源,打破长期以来林田保护分割的局面,形成了政府领导挂帅、部门参与的“共管、共建、共治”新格局。
为形成保护合力,天宁区着力从四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纵向”建立田(林)长会议制度。总田(林)长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本辖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二是“横向”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形成责任部门“田(林)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是“联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镇(开发区、街道)“田(林)长制”办公室向区“田(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建立体现耕地、森林资源真实数量和质量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好领导干部接任、离任交接清单。四是强化考核落实。建立健全天宁区耕地、森林资源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田(林)长制”执行情况作为专项考核纳入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目前天宁区已设立2名总“田(林)长”、2名一级(区级)田(林)长,18名二级(镇级)田(林)长、26名三级(村级)田(林)长。
(转自 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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